韶环曲审〔2024〕10号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韶关市粤有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水性涂料、LED油墨及高性能半导体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意见的函
韶关市粤有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4000吨水性涂料、LED油墨及高性能半导体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韶关市粤有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在韶关市曲江区白土镇曲江经济开发区志锐南路3号(地理坐标:E113°30′57.925″,N24°40′18.188″)建设年产4000吨水性涂料、LED油墨及高性能半导体涂料生产项目。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686.63m2,项目主要以环氧丙烯酸酯低聚物、乙二醇二丙烯酸酯、丙烯酸羟乙酯等作为原材料,在分散釜等设备中,通过投料、搅拌、过滤等工序得到相关产品,各生产工序均为物料搅拌分散的物理过程,无化学反应(详见《报告表》)。本项目现有项目劳动定员 25 人,拟新增劳动定员 10 人,每天生产 1 班,每班8 小时工作制,员工均在厂区内食宿。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合计劳动定员35人。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经审查,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项目在施工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施工工人不在厂区食宿,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不外排。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白土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园区管网排至白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采取“洒水降尘;覆盖运输,保持车辆整体整洁,防止沿途撒漏,清理撒漏现场;定期清洗施工场地出入口”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投料混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甲苯应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与《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涂料制造行业表2的较严者。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附录B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实施后,大气污染物新增排放总量控制指标VOCs:1.187t/a。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相关的管理措施,严禁夜间进行高噪音、高振动作业,同时要向周围受影响的居民做好解释工作,以取得受影响人群的理解。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机器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音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按韶关市曲江区相关部门的要求外运至指定地点处理。运营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一般废包装物、纯水机废过滤介质等,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危化品包装废物、滤渣及废滤布、化验室废物等。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包装废物由供应商回收利用或外售给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纯水机废过滤介质外售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危化品包装废物、滤渣及废滤布、化验室废物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以后国家或地方颁布新标准、行业新规定时,按新标准、新规定执行。
五、该项目于2023年8月30日经韶关市曲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308-440205-04-02-517326。
六、建设项目完成后,项目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依据现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要求,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实施排污登记管理。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牢固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业主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牢固建立环境风险及应急管理意识,防范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环境突发事件。项目竣工后,按规定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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