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坝人遗址公园
  • 白土稻田
  • 禅宗祖庭南华禅寺
  • 城东之夜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海洁矿业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石英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4-01-25 16:10:03 来源:本网
打印

韶环曲审〔2024〕2号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海洁矿业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石英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广东海洁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广东海洁矿业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石英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广东海洁矿业有限公司拟投资5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在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蒙浬村委上肖村(地理坐标:E113°34′11.750″,N24°35′40.810″)建设年加工20万吨石英砂改扩建项目。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0000m2,对现有项目年加工3万吨石英砂生产线进行改扩建,增加酸洗池、酸洗罐、振动水洗、色选机、除铁机、烘干机、球磨机等设备;同时生产规模增加至年产20万吨石英砂,其中高纯石英砂15万吨、高纯硅微粉5万吨(详见《报告表》)。本项目员工15人,从现有项目员工中进行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均在厂区食宿,年工作300天,实行2班制,每班8小时。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经审查,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项目在施工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化粪池处理。运营期,项目生产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底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地施肥,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禁止散装类建筑材料进场、物料运输通道适当洒水抑、易扬尘物料采用帆布或物料布覆盖等防止扬尘措施。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堆场扬尘、装卸扬尘、皮带输送粉尘及运输车辆扬尘等无组织粉尘;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破碎、筛分、烘干及球磨等有组织工艺粉尘;烘干机天然气燃烧废气;酸洗工序酸洗废气;食堂油烟等。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筛分及球磨综合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相应的排放标准;酸洗废气经密闭收集+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氢氟酸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标准;油烟采用烟罩收集、高效除油烟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粉尘在采取相应措施后,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该项目实施后,大气污染物新增排放总量控制指标NOx:0.187t/a。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时间,严禁夜间装修或进行设备安装,设备安装过程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音。运营期,设备噪声经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四)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为废钢材,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生活垃圾依托厂区内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粉尘、尾砂及污泥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卖给建材企业,铁屑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危险废物废机油等收集后均贮存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相应类型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以后国家或地方颁布新标准、行业新规定时,按新标准、新规定执行。

五、该项目于2023年12月19日经韶关市曲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312-440205-04-01-403959。

六、建设项目完成后,项目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依据现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要求,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实施排污登记管理。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牢固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业主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牢固建立环境风险及应急管理意识,防范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环境突发事件。项目竣工后,按规定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5日


相关附件: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