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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正兴农科(广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粤北现代化蛋鸭养殖产业园(一期)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7 15:36:3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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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正兴农科(广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粤北现代化蛋鸭养殖产业园(一期)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1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正兴农科(广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粤北现代化蛋鸭养殖产业园(一期)的环境影响登记备案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的规定,并依据该办法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经查证属实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建设单位已经取得的备案无效,向社会公布”的规定,我局认定正兴农科(广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取得的备案手续无效,并向社会予以公布,项目具体的备案情况如下:

正兴农科(广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完成了“正兴农科(广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粤北现代化蛋鸭养殖产业园(一期)”项目的备案手续(备案号:202544020500000051),经现场核查,该项目现存栏蛋鸭约10.1万只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3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中 “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存栏生猪25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报告书),不属于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范畴。

特此公告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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