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韶关市曲江区德财养殖有限公司:
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韶环(曲江)罚告〔2024〕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可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你公司可在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向韶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公告期满后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韶环(曲江)罚告〔2024〕7号).pdf
联系人:黄俊锋 联系电话:0751-6664175
联系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府前中路12号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