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新华:
经查,2019年2月1日,你在曲江区马坝镇塘下村黄土地内焚烧废旧电线的行为,违反了《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现责令你:
1.立即停止焚烧行为。
联系人:严培新
联系电话:0751-6691898
单位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府前中路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曲江分局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