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韶曲环违改字〔2019〕17号
韶关市曲江区安顺达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建设的韶关市宏德轧钢有限公司LNG气化站工程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照片及《询问笔录》等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未经环评审批前禁止建设。
联系人:李新文
联系电话:0751-6664175
单位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府前中路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