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重要公示

《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SG-QJ-12-01、SG-QJ-12-02)单元详细规划》(草案)批前公示

为满足曲江区大塘镇近远期用地的开发建设需求,统筹安排镇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202311月,我区启动了《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SG-QJ-12-01SG-QJ-12-02)单元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在对现状用地调查研究、相关资料收集梳理的基础上,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规划》草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现将规划草案主要内容向社会公众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31211日至20240110

意见反馈方式:请送至或邮寄至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

联系电话:0751-6688965


                               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31211      


附件:


《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SG-QJ-12-01SG-QJ-12-02)单元详细规划》

(草案)内容摘要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大塘镇镇域范围内城开边界SG-QJ-12-01单元与SG-QJ-12-02单元和城开边界外10%用地(以下称“SG-QJ-CKW-12单元”)。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371.36公顷。其中SG-QJ-12-01单元用地面积为150.31公顷,SG-QJ-12-02单元用地面积为196.15公顷,SG-QJ-CKW-12单元为24.89公顷。

二、目标定位

规划依托周边莲花大道、华南装备园、韶关学院、华南农产品交易中心等发展基础、解决发展困境,将大塘打造成为集镇连城带村功能突出,都市农业、商贸休闲、研学康养特色优势产业彰显,展现大塘东部门户新形象,打造人居环境发展新样板,塑造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新标地,因此,确定大塘镇整体的发展定位为:“韶关东部门户,岭南客家名镇”。

1SG-QJ-12-01单元功能定位

SG-QJ-12-01单元共包括两个片区,北侧为火山社区,片区重点建设以唐潮研学基地、百林湾景区为核心的研学文旅产业,协同推进无渣粉葛种植加工、垦造水田、花木果蔬种植等生态农业,因此,确定火山社区的功能定位为:“研学拓展旅游中心”;南侧为绿色低碳微循环产业园,结合绿产业园的生产方式、发展前景、国家政策导向以及园区的产业基础条件,将园区定位为:“韶关市绿色低碳微循环示范基地”。

2SG-QJ-12-02单元功能定位

SG-QJ-12-02单元主要为大塘镇镇区,通过现状分析,发展研判,规划依托镇域中心区位,发展商贸集市,镇街综合服务产业,因此,确定SG-QJ-12-02单元的功能定位为:“大塘镇综合性公共服务中心”。

      三、单元指标体系


6.png

7.png

8.png


四、土地利用规划

(一)SG-QJ-12-01单元

SG-QJ-12-01单元规划总用地面积150.31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规划总面积7.80公顷,占总用地的5.19%,其中城镇住宅用地4.46公顷,农村宅基地3.31公顷,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3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总面积2.72公顷,占总用地的1.81%,其中机关团体用地0.26公顷,科研用地1.39公顷,教育用地1.07公顷,包括中小学用地0.97公顷,幼儿园用地0.10公顷。

3)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规划总面积3.82公顷,占总用地的2.54%,全部为商业用地。

4)工矿用地

工矿用地规划总面积96.07公顷,占总用地的63.91%,全部为工业用地,其中一类工业用地1.50公顷,二类工业用地94.57公顷。

5)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规划总面积13.28公顷,占总用地的8.83%,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12.31公顷,交通场站用地1.07公顷,全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

6)公用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规划总面积9.25公顷,占总用地的6.16%,全部为环卫用地。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二)SG-QJ-12-02单元

SG-QJ-12-02单元规划总用地面积196.15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和留白用地。

1)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规划总面积57.53公顷,占总用地的29.33%,其中城镇住宅用地44.15公顷,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32公顷,农村宅基地12.71公顷,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35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总面积18.09公顷,占总用地的9.22%,其中机关团体用地1.85公顷;文化用地0.43公顷;教育用地14.36公顷,包括中小学用地13.01公顷,幼儿园用地1.35公顷;医疗卫生用地1.07公顷,全部为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社会福利用地0.37公顷,全部为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3)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规划总面积20.93公顷,占总用地的10.67%,全部为商业用地。

4)工矿用地

工矿用地规划总面积40.91公顷,占总用地的20.86%,全部为工业用地,其中一类工业用地10.04公顷,二类工业用地30.87公顷。

5)仓储用地

仓储用地规划总面积0.87公顷,占总用地的0.45%,全部为三类物流仓储用地。

6)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规划总面积51.54公顷,占总用地的26.28%,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51.43公顷,交通场站用地0.11公顷,全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

7)公用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规划总面积4.55公顷,占总用地的2.32%,其中排水用地0.03公顷,供燃气用地0.09公顷,邮政用地0.18公顷,消防用地0.29公顷,其他公用设施用地3.96公顷。

8)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规划总面积1.73公顷,占总用地的0.88%,其中公园绿地0.05公顷,防护绿地1.56公顷,广场用地0.12公顷。

9)留白用地

留白用地规划总面积0.005公顷。

(三)SG-QJ-CKW-12单元

SG-QJ-CKW-12单元规划总用地面积24.89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总面积1.96公顷,占总用地的7.89%,其中科研用地1.75公顷,教育用地0.21公顷,全部为中小学用地。

2)工矿用地

工矿用地规划总面积2.57公顷,占总用地的10.32%,全部二类工业用地。

3)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规划总面积0.21公顷,占总用地的0.86%,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0.004公顷,交通场站用地0.21公顷。

4)公用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规划总面积20.14公顷,占总用地的80.93%,其中排水用地0.60公顷,供电用地1.85公顷,供燃气用地0.13公顷,其他公用设施用地17.56公顷。

五、综合交通规划

规划区的道路系统主要由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个等级组成。

城市主干道:包括国道106道路红线宽度为40;大塘大道(接县道312)、规划一路规划五路(接县道315)道路红线宽度为25米;市场北二横街,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是对外及内部各个功能分区之间主要联系干路。

城市次干道:包括塘马大道北、韶塘西路、韶塘东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8米;规划二路、规划三路、规划四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工业环路、教育路,道路红线宽度分别为15米、14米;次干道承担内部各功能分区之间的交通联系。

支路:包括塘马大道南、工业中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2米;文明路、工业南路,道路红线宽度分别为10米、9米;火山街、振兴路,道路红线宽度为8米;承担内部交通组织,是内部交通微循环系统

六、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6.1给水工程规划

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4-2018)、《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用量标准》(GB/T50331-20022023年局部修订])、《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等规范,综合采用不同类别用地用水量指标法计算,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的用水量为0.38万立方米/日,火山社区综合用水量为0.11万立方米/日,镇区的总用水量为0.98万立方米/日,汤溪村用水量为0.17万立方米/日。结合片区供水现状,规划由曲江枫湾大笋水厂供水。规划供水管径为DN150-DN500,管网沿道路敷设。

6.2污水工程规划

根据《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等规范,参照韶关市中心城区其他规划片区情况,污水折减系数取0.85;日变化系数取1.3;渗透系数取10%;污水收集率100%预测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排放量为0.27万立方米/日,火山社区污水排放量预测为0.08万立方米/日,大塘镇区污水排放量预测计算得0.70万立方米/日,汤溪村污水排放量预测计算得0.12万立方米/日。在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南部、国道106西侧规划新建1处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为0.60公顷,处理规模为0.4万立方米/日。在镇区北部现状有1处污水处理厂,总用地面积为1.43公顷,现状处理规模为0.2万立方米/日,远期处理规模4万立方米/日。污水管网布置原则为充分利用地形,尽量靠重力自流,规划污水管网为DN300-DN500。火山社区和汤溪村的污水由村民自建化粪池及附近生态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6.3雨水工程规划

规划新增管径为DN400—DN600雨水管,沿道路敷设。规划区根据地形及排水分区,本着自然就近的排水原则,充分利用地形和场地竖向条件,雨水以最短的距离,分散就近排入水体。

6.4通信工程规划

根据《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GB/T508532013)、《通信管道与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06),规划期末SG-QJ-12-01单元固定电话容量控制为1.29万线,移动通信用户控制为0.2万部,电视网络容量控制为0.08万户,宽带数据用户控制为0.04万户;规划期末SG-QJ-12-02单元固定电话容量控制为2.39万线,移动通信用户控制为1.9万部,电视网络容量控制为0.7万户,宽带数据用户控制为0.4万户。城市主干道路通信管道敷设应不低于6孔。

6.5燃气工程规划

根据《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GB/T508532013)、《通信管道与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06),规划区燃气气源为国家“西气东输”的天然气,供气方式为管道输送。SG-QJ-12-01单元规划期末天然气年用气量控制为13.9Nm³/aSG-QJ-12-01单元规划期末天然气年用气量控制为130.2Nm³/a。规划在苏村东侧设置一座天然气阀室,作为大塘镇的气源,占地面积为0.22公顷

七、建设管控

7.1容积率控制

工业用地的容积率为区间控制,规划工业用地容积率下限控制为0.8,上限控制为2.0。物流仓储用地的容积率为下限控制,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为≥1.0。商业服务业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和机关团体用地的容积率为上限控制,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为≤2.0,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为≤2.0,规划机关团体用地的容积率为≤1.5

7.2建筑高度控制

根据规划用地性质和区位条件,规划划分四个建筑高度控制

一级高度控制区:H≤60米,主要为管控地区外的居住用地和商业服务业用地;

二级高度控制区:H≤36米,主要为中心镇区东侧的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三级高度控制区:H≤30米,主要为机关团体用地以及中心镇区南侧管控地区周边的工业、仓储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村庄建设用地等各类建设用地;

四级高度控制区:H≤24米,主要为村庄建设用地和教育用地以及火山社区的居住用地和汤溪的商业用地。

7.3建筑密度控制

主要用地的建筑密度详见下表:

                  1.png

7.4绿地率控制

主要用地的绿地率详见下表:





《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SG-QJ-12-01、SG-QJ-12-02)单元详细规划》主要图件




13




微博微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