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区小水电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维护河流健康生命。我区已按照《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2﹞1292号)、《广东省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小水电分类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2〕2323 号)、《韶关市曲江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曲江区整改类小水电站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区已完成全区102宗整改类小水电站区级验收工作。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区级验收范围
曲江区小水电清理整改过程中,经综合评估被批准列入整改类范围的小水电站。
二、整改验收要求
整改类小水电站对照“一站一策”整改措施及区水务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林业)局、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等职能部门要求逐项完成相关整改,主要是完成生态流量有关工作的落实及立项审批、环评审批、取水许可、土地预审及林地征(占)用等手续的完善工作。
三、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韶关市曲江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提出宝贵意见。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安山路26号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
联系人:姜祥德
联系电话:0751-6660393
传真:0751-6667240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nsnd6660393@163.com
韶关市曲江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