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和《韶关市河道管理办法》等法规相关规定,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组织开展了曲江区2020年度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项目(第二批)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现将该批次河湖涉及的7条河流:枫湾河曲江区段、白水河、大塘水曲江区段、樟市河、芦溪水、黄连坳水曲江区段和新塘水的管理范围线在发布前予以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划界范围
枫湾河曲江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45.292km,白水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21.319km,大塘水曲江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21.996km,樟市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38.976km,芦溪水河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17.113km,黄连坳水曲江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6.213km,新塘水河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12.849km。
二、划界标准
1.枫湾河曲江区段左岸FW0+000~FW0+534、FW1+588~FW3+831、FW4+512~FW12+873、FW14+937~FW21+431、FW38+032~FW43+283,右岸FW0+000~FW3+831、FW5+681~FW9+885、FW10+856~FW13+671、FW15+166~FW21+431、FW38+032~FW43+283按5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划界;左岸FW0+534~FW1+588、FW3+831~FW4+512、FW12+873~FW14+937,右岸FW3+831~FW5+681、FW9+885~FW10+856、FW13+671~FW15+166按有堤防且已达标加固的河道标准进行划界;左岸FW21+431~FW38+032、FW43+283~FW45+292,右岸FW21+431~FW38+032、FW43+283~FW45+292按不设防山区河道标准进行划界。
白水河左岸BS0+000~BS2+172,右岸BS0+000~BS2+534按有堤防且已达标加固的河道标准进行划界;左岸BS2+172~BS10+888,BS2+534~BS10+888按5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划界;左岸BS10+888~BS21+319,右岸BS10+888~BS21+319按不设防山区河道标准进行划界。
大塘水曲江区段左岸DT0+000~DT15+931 、DT17+431~DT21+996,右岸DT0+000~DT15+931 、DT17+431~DT21+996按5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划界;左岸DT15+931~DT17+431、右岸DT15+931~DT17+431按不设防山区河道标准进行划界。
樟市河樟市镇镇区段(左岸ZS6+400~ZS12+490; 右岸ZS6+800~ZS7+130)防洪标准取为20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划界,罗坑镇镇区段(左岸29+780~ZS32+792;右岸ZS29+461~ZS31+079右岸ZS31+360~ZS32+792)防洪标准取为10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划界,河中桩号ZS32+792~ZS38+967无防洪标准,按不设防山区河道标准进行划界,其余段防洪标准取为5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划界。
芦溪水樟市镇镇区段(右岸LX 0+000~LX0+800)防洪标准取为20年一遇,河中桩号LX6+600~LX17+113无防洪标准,按不设防山区河道标准进行划界,其余段防洪标准取为5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划界。
黄连坳水曲江区段不设防山区河道标准进行划界。
新塘水河中桩号XT0+000~LX5+900无防洪标准,按不设防山区河道标准进行划界,其余段防洪标准取为5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划界。
2.有堤防且已达标加固的河道:按现状背水侧堤脚线或内侧堤肩线为基准确定堤脚线向陆岸偏移5m划定管理范围。
3.无堤防无规划要求的河道:按设防标准设计洪水位淹没线划定管理范围。
4.不设防洪标准山区河道:按现状河岸线向陆岸偏移10m划定管理范围。
三、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划界标准,计算洪水位,结合河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曲江区2020年度河道管理范围划定项目(第二批)划定技术报告和划定技术图册。有关节点坐标请到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实名查阅。
四、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提出宝贵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26号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
联系人:李慧超
联系电话:0751-6680039
传真:0751-6667240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qjswhhg@163.com
附件:枫湾河曲江区段、白水河、大塘水曲江区段、樟市河、芦溪水、黄连坳水曲江区段和新塘水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公示图
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