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韶关市河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我区组织开展了北江(曲江区段)、南水河(曲江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相关成果分别于2019年5月14日、11月19日向公众公示。现我区拟开展曲江区北江白土段、乌石段及白沙段防洪堤工程建设,防洪堤工程布置方案和典型断面设计,已经市水务局《关于曲江区北江白土段、乌石段及白沙段防洪堤工程布置方案的批复》(韶水批〔2020〕10号)批准。根据《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中“无堤防河道,且有经批复的河道治理规划,明确了设计断面的,按规划要求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的规定,重新核定了曲江区北江白土段、乌石段及白沙段等河段的河道管理范围,现将调整后的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进行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优化调整范围
(一)曲江区北江白土段(右岸),起于南水河鲤鱼桥,终于白土大桥桥头,优化调整河段长4.3千米(含南水河段1.75千米)。
(二)曲江区北江白沙段(右岸),起于白沙福利中心,终于下游农田高地,优化调整河段长2.25千米。
(三)曲江区北江乌石段(左岸),起于乌石电厂取水泵房,终于下游乌石渡口,优化调整河段长1.19千米。
二、划界标准
上述优化调整河段,按照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进行堤防工程设计,自堤防设计方案的背水侧堤脚线起算30米作为管理范围线。
三、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计算洪水位,结合河道拟建堤防情况,形成曲江区北江白土段、乌石段及白沙段河道管理范围优化调整成果。有关节点坐标请到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实名查阅。
四、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提出宝贵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26号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
联系人:罗慧芬
联系电话:0751-6675132
传真:0751-6667240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qjswjgg@163.com
附件:附件1.曲江区北江白土段、乌石段及白沙段河道管理范围优化调整说明.pdf
附件2.曲江区北江白土段、乌石段及白沙段河道管理范围优化调整成果公示图.pdf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