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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坑司法所开展“国家宪法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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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恰逢罗坑镇墟日,区司法局罗坑所联合罗坑镇政府综治办、安监站、计生办等部门及派出所、国土所等驻镇机关单位,并邀请乌石法庭和驻罗坑村、罗坑社区法律顾问范志朋律师,在罗坑开展了“国家宪法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参与部门及单位较往年增多,活动项目内容丰富新颖。设有面对面接受并解答群众咨询、派发宣传画册、播放动漫宣传片;组织罗坑镇干部、职工开展“以案释法”讲座、普法考试;在群众活动较为集中位置挂设法制宣传标语等。罗坑司法所还根据121日实施的《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韶府〔201658号),结合罗坑镇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且正在创建生态小镇,开发生态旅游等本土情况,开展了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法律知识宣传。
   
当天,工作人员共接受现场咨询10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多份。活动旨在告诫群众“违法法如剑,守法法如伞,学法用法守法安心一生。”,形式喜闻乐见,内容贴近罗坑人民日常生活,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欢迎,纷纷表示本次活动“既高大上,又接地气”。







 




 






(罗坑镇政府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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