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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镇人大组织区镇人大代表对落实《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8月25日,沙溪镇人大组织部分区、镇人大代表对沙溪镇贯彻落实《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现场查看了沙溪村委3套新建农村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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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溪镇高度重视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于今年3月1日实施以来,该镇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严格管控和规范农民建房,有力推动《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在沙溪镇的贯彻实施。该镇成立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解决改革工作的重大问题,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和推广创建典型经验,督促检查镇农村宅基地工作联合审批委员会、镇属有关部门、村委对上级政策的落实和相关任务的完成情况。同时成立了农村宅基地联合审批委员会,认真执行有关农村宅基地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按照《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批,接收并审批村民递交的宅基地和建房申请材料,全面监督村民宅基地建房的组织、实施工作,不定期到现场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操作,最后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执法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该镇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与会代表认真听取了沙溪镇农业农村办对贯彻实施《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的情况汇报,检查组对该镇贯彻实施《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检查组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治意识。镇相关职能部门应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规范意识,引导符合建房条件的群众按规定报批建设,让不建房的群众也知道怎样进行监督。要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及各种有利条件和机会,营造一个依法管理、依法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明确部门责任。要按照《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全面压实监管责任、明确主体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组建日常巡查小组,做好巡查记录台账,切实强化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减少违法违规建设群众的损失,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做好农村住房建设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工作。

  (沙溪镇人民政府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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