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4日,曲江区住建管理局依法查处1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件,责令当事人清理现场倾倒的建筑垃圾并处罚款200元。
近日,曲江区住建管理局接群众反映,在枫湾镇塘口岭村路边有人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接报后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案发地点调查。经查,当事人陈某违反《韶关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在枫湾镇塘口岭村路边空地违规倾倒建筑垃圾。依据《韶关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当事人清理现场倾倒的建筑垃圾,并处罚款200元。目前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成。
区住建管理部门将继续开展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建筑垃圾非法运输、随意倾倒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干净、整洁、优美的城市市容环境。
(区住建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