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曲江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大塘镇竹园村农村未来社区)》(以下简称《使用方案》)已经韶关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有关要求,现将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内容
(一)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背景
我区《韶关市曲江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大塘镇单元)》已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大塘镇整治工作已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竹园村农村未来社区作为大塘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全镇统一部署启动项目建设。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0497公顷,拟选址部分不符合用地需求,需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为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特编制本次《使用方案》。
(二)使用情况
本次拟申请使用周转规模8.5827公顷,共涉及1个地块,位于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竹园村。根据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拟使用规模地块涉及农用地面积 8.3026公顷(其中坑塘水面面积 5.8705公顷、林地面积 1.9344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 0.4977公顷),建设用地 0.0889公顷,未利用地 0.1912公顷。使用地块不涉及耕地和园地。
根据《韶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含曲江区)规划用地用海,使用前,地块规划用途为农用地;规划分区为一般农业区7.3181公顷、林业发展区1.1757公顷、村庄建设区0.0889公顷;使用后,地块规划用途调整为村庄用地,规划分区全部调整为村庄建设区。
(三)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底线空间衔接情况
使用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未涉及自然保护地、河道管理线、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
三、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6年10月15日
四、公告方式和公告时间
公告方式:在曲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在大塘镇人民政府和竹园村村委张贴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0日。
特此公告。
附件:使用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和使用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20日




粤公网安备 440205020001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