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曲江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大塘镇历山村未来社区地块)》已经韶关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有关要求,现将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内容
(一)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要求,曲江区正在全面推进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本项目作为韶关市曲江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大塘镇实施单元)的子项目,能有效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补充耕地资源,优化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加速大塘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体进程。因此,为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特编制本次《使用方案》。
(二)使用情况
本次使用周转规模共1个使用地块,位于大塘镇历山村,面积约5.4706公顷。根据曲江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使用地块农用地5.4706公顷(其中耕地2.3334公顷)。根据《韶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用地用海,使用前,地块规划地类为农用地面积约5.4706公顷(用地地类主要为园地、林地、坑塘水面);使用后,地块规划用途均调整为村庄用地(地类调整为农村宅基地)。
(三)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底线空间衔接情况
本次落实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未涉及自然保护地、河道管理线、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
三、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5年11月25日
四、公告方式和公告时间
公告方式:在曲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在大塘镇人民政府和历山村委张贴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2日。
特此公告。
附件:
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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