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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韶关市曲江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韶关市智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制氢加氢一体站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17 08:31:3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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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韶关市曲江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韶关市智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制氢加氢一体站项目)》(以下简称《落实方案》)批前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韶关市智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制氢加氢一体站项目位于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韶关发电厂濛浬煤灰塘龙皇冲(原韶关发电厂濛里灰塘),用地面积为4.7350公顷。项目主要利用电解水工艺进行制氢,原材料采用肉牛养殖场分布式屋顶光伏电解水制氢。项目主要设备有水电解制氢设备,氢气纯化设备,氢气压缩机,氢气储罐,加氢设备站,变压器,储能设备,闭式循环冷却水设备等。项目分五期建设,共建设6套制氢设施及辅助配套设施和公用工程。项目已纳入《韶关市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调整计划》,项目建设对推动能源转型、保障能源安全、实现产业协同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兼具环境效益、经济可行性与战略必要性。

  项目属于新型储能项目,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中的第3种情形,即“战略储备、民爆仓库和油库、加油站、加氢站、特殊医疗用地、新型储能、搅拌站、屠宰加工场、建筑垃圾受纳加工场、飞灰处理厂等具有邻避要求必须远离建成区布局的设施”,可编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落实城镇建设用地。

  因此,为保障项目用地需求,特编制本次落实方案。

  二、规模使用情况

  项目落实城镇规模地块面积共为4.7350公顷,需落实1个地块,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根据曲江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均为农用地4.7350公顷,其中农村道路0.0778公顷、其他草地2.6744公顷、坑塘水面1.9828公顷。根据曲江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落实地块规划用途均为农用地,其中草地2.6744公顷、坑塘水面1.9828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0778公顷,规划分区均为一般农业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落实地块规划用途均调整为工业用地,规划分区调整为工业发展区。

  落实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未涉及自然保护地、河道管理线、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2月1日,共15个自然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一)利害关系人有权对本次公示事项依法进行陈述和申辩,如对本次公示事项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二)意见反馈方式:请送至或邮寄至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403)。

  邮政编码:512100,咨询电话:0751-668965。

  (三)有效的意见反馈期: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2月1日(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的邮戳日期应在意见反馈期内,预期视为放弃权利的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附件:落实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图.pdf

 

                                        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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