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韶关市曲江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大塘镇历山村未来社区地块]》(以下简称《方案》)批前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明确提出“提出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治区域可以是乡镇全部或部分村庄),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1036号),明确指出“以打造良田连片、村庄集中、产业集聚、生态优美的土地保护利用新格局为整治目标,重点打造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示范项目,逐步实现整治工作扩面提质,促进城乡土地资源有序有效流动和高效集约配置,激发县镇村发展活力”。
根据《韶关市关于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开展乡村空间“三提三化”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提出构建“1+3+10+N”的四级试点联动格局。为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大塘镇实际情况,需在大塘镇历山村建设大塘镇历山村未来社区,该项目选址范围总用地面积5.4891公顷,为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开展本次《方案》编制。
二、规模使用情况
本次使用周转规模5.4891公顷,共涉及1个使用地块,位于我区大塘镇历山村。根据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使用地块现状地类为农用地5.4754公顷(其中水田0.0048公顷、水浇地0.0236公顷、园地5.0322公顷、林地0.3225公顷、其他农用地0.0923公顷)、建设用地0.0137公顷(农村宅基地);根据《韶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用地用海方案,使用地块内全部规划为农用地5.3847公顷(其中耕地0.0048公顷、园地5.0599公顷、林地0.3200公顷)。使用后,使用地块内规划为村庄用地。
使用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未涉及自然保护地、河道管理线、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10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一)利害关系人有权对本次公示事项依法进行陈述和申辩,如对本次公示事项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二)意见反馈方式:请送至或邮寄至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城南大道3号)。
邮政编码:512100,咨询电话:0751-668965。
(三)有效的意见反馈期: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10日。(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的邮戳日期应在意见反馈期内,预期视为放弃权利的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附件:建设项目相关图件
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