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5-14 17:07:06
来源:本网
根据《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韶关市市级规划管理行政职权调整实施方案>的函》(韶自然资函〔2024〕12 号)和《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韶关市市级规划管理行政职权调整事项目录>的函》(韶自然资函〔2025〕8 号),自2025年5月1日起,我区承接实施韶关市市级委托行政职权事项,按如下清单执行,现公告如下:
一、承接实施的市级规划管理行政职权事项
韶关市市级规划管理行政职权调整事项目录
2025年4月29日
序号 | 实施 主体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事项类别 | 委托后 实施主体 | 实施形式 | 备注 |
1 | 韶关市 人民政府 |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 |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查及审批 | 政府内部管理事项 | 曲江区 人民政府 | 委托。 | 范围为:大塘镇、沙溪镇、乌石镇、樟市镇、枫湾镇、小坑镇、罗坑镇、曲江经济开发区、曲江中心城区工业(物流)产业园区。 |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审查及审批 |
2 | 韶关市 人民政府 |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审批 |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审批 | 政府内部管理事项 | 曲江区 人民政府 | 委托。 | 华南装备园管理范围除外。 |
3 |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 规划条件出具 | 规划条件出具 | 其他行政权力 | 曲江区自然资源局 | 委托(使用“4号章”)。 | 华南装备园管理范围除外。 |
规划条件变更 |
4 |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 建设用地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划拨决定书申请 | 行政许可 | 曲江区自然资源局 | 委托(使用“4号章”)。 | 华南装备园管理范围除外。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与签订出让合同 |
以集体(流转、留用)方式申请新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补办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注销 |
5 |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 | 行政许可 | 曲江区自然资源局 | 委托(使用“4号章”)。 | 华南装备园管理范围除外。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遗失补办——建筑类)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延期——建筑类)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变更——建筑类)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工业仓储类)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私房)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政类)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临时建设工程——市政类) | 委托(使用“4号章”)。 | 跨区域和市级财政投资的市政项目审批职能除外。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绿化设施工程)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政道桥工程)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政管线工程)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变更——市政类)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延期——市政类)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遗失补办——市政类) |
6 |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 建设工程验线 | 建设工程验线 | 其他行政权力 | 曲江区自然资源局 | 委托(使用“4号章”)。 | 华南装备园管理范围除外。 |
7 |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 |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 | 行政确认 | 曲江区自然资源局 | 委托(使用“4号章”)。 | 华南装备园管理范围除外。 |
二、责任职责
曲江区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要求,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名义实施委托职权,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批后监管工作,主动接受韶关市自然资源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特此公告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