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区研究决定,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开始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对象主要为曲江区城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低收入)、支出型住房困难家庭和实物配租中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对象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者领取租赁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曲江区城镇户籍。
2.在韶关市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和建房用地(或自有产权住房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实际居住在本城镇;
3.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未转移过自有产权房(因患有医疗行业标准范围内的重大疾病、离婚析产满1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不可抗拒因素的除外)。
二、申请人应提交相关材料
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向其户籍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韶关市曲江区住房保障申请评议表》、相关的承诺书及委托书、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救助证件(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支出型困难家庭证》),或低收入困难证明材料等、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婚姻证明、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五年内)、房产交易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家庭(个人)提交租赁房屋合同(或《房屋租赁证》,或工作单位认可租赁事实的证明)等材料。以上所有证件需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止。
四、报名地点
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特此通告
韶关市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