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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十六冶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13 14:40:5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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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2月,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组织《韶关市曲江区十六冶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曲江区十六冶片区控规》)编制工作。在对项目现状用地摸查的基础上,结合正在推进的国土空间规划,委托编制单位完成了《曲江区十六冶片区控规》(草案)工作,并同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程序。

  目前《曲江区十六冶片区控规》(草案)已编制完成(详见附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将规划草案主要内容向社会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2日

  意见反馈方式:请送至或邮寄至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收

  联系电话:(0751)6688965

          


                                           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2日





  附件:《韶关市曲江区十六冶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内容摘要

  一、区域位置

  规划区位于韶关市曲江区中部,紧邻韶关钢铁集团,距离浈江、武江、芙蓉新城等地区中心均在半个小时的车程内。规划区路网四通八达,京广铁路、曲江大道、韶钢工业大道穿越规划区,并在规划区内设有马坝站,向北联系装备园片区,向东联系韶钢片区,向西联系城西片区和旧城片区,向南联系城东片区。

  二、规划范围

  规划区北依南韶高速,南至马坝站,东接京广铁路,西临曲江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456公顷。

  三、规划功能定位

  利用老城老工业区城市更新的契机,提升城市环境与公共服务水平,紧紧依托曲江城区,主动承接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大华南旅游区的资源辐射,打造汇聚商业活力、生态环境优美、服务配套完善、产城一体发展的“马坝文化商圈,韶钢更新典范”。

  四、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三心引领、三轴协调、多节点带动、多组团发展”的空间结构。

  4.1三心引领

  区级文化体育中心:依托曲江体育馆、曲江文化中心等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形成区级文化、体育公共服务中心;

  马坝站点商业核心:依托马坝站点改造形成集文化展示、特色商街、高品质社区等功能集聚的曲江文化新商圈;

  社区配套服务核心:规划建设集社区治理服务、文化活动、医疗卫生等一体的街道级配套服务中心。

  4.2三轴协同

  城市发展轴:沿马坝大道打造顺应曲江城市发展脉络的南北向城市发展轴;

  公共服务轴、生活服务轴:分别沿规划画眉山路与规划马庄江路,打造承接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集聚片区生活圈服务功能的东西向城市公共服务发展轴。

  4.3多节点带动

  N个社区配套服务节点:由口袋公园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局部集聚形成的分散式公共服务空间,塑造“推门见绿、出门入园、步行友好” 的高品质社区生活圈。

  4.4多组团发展

  多元融合区:布局商业服务业、公共服务、居住等功能,通过马坝站场站功能转变塑造曲江区集商务、商业、文化一体的新商圈;

  生态居住区:布局教育、体育、公园绿地、居住及社会福利等功能,体育用地结合自然山体打造;

  现代居住区:布局教育、公园绿地、居住等功能,塑造旧城更新典范样板;

  工业集聚区:承接宝武(韶关)现代产业园功能辐射,发展钢铁应用品制造及机械装备制造等产业,壮大钢铁产业集群;

  滨水居住区:布局商业服务、居住等功能,结合梅花河布局公园绿地;

  特殊用途区:主要为特殊用途用地。

  五、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总用地面积456.34公顷。包括居住用地(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商业服务业用地(09)、工矿用地(10)、交通运输用地(12)、公用设施用地(1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特殊用地(15)等。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93.83公顷,占建设用地20.62%。其中城镇住宅用地89.19公顷,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4.64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3.7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5.20%。其中,机关团体用地4.21公顷、教育用地18.26公顷、体育用地1.26公顷。

  (3)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14.08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09%。

  (4)工矿用地

  规划工矿用地35.3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76%。

  (5)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63.8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3.99%。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58.28公顷,交通场站用地1.06公顷,铁路用地4.51公顷。

  (6)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0.5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12%,包括供燃气用地0.12公顷,环卫用地0.12公顷,消防用地0.33公顷。

  (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35.6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7.80%,其中公园绿地34.83公顷,防护绿地0.36公顷,广场用地0.41公顷。

  (8)特殊用地

  规划特殊用地187.9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1.16%。

  (9)陆地水域

  规划陆地水域1.37公顷。

  六、综合交通规划

  根据现状及地形规划形成“两横三纵”的交通布局形式,后续规划应根据用地细化、完善道路开口。

  规划范围内道路分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三个等级。

  主干道:主要为曲江大道和韶钢工业大道,规划红线宽度为40-50米。

  次干道:主要为站前北路、画眉山路和画眉北路-画眉南路,站前北路、画眉北路-画眉南路规划红线宽度为36米,画眉山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4米,其东段红线宽度为50米。

  支路:规划红线宽度一般为12米、15米、20米、24米。

  七、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7.1给水工程规划

  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2016)、《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4-2018)、《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用量标准》(GB/T50331-200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等规范,结合用地性质计算规划区内远期最高日用水量为2.62万m³/d。结合片区供水现状,规划由曲江演山自来水厂供水。规划区市政给水管道沿市政道路的东南侧敷设,供水干管管径为DN400~DN600,供水支管管径为DN200~DN400。

  6.2污水工程规划

  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年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等规范,本次规划污水折减系数取0.8;日变化系数取1.3。地下水渗入量取10%。根据给水量预测结果,预测本规划区污水处理量为1.78万m³/d。污水管道沿道路敷设,整体以画眉山路、规划画眉北路、画眉南路为轴划定排水分区,沿规划站前北路和韶钢工业大道铺设污水主管,收集后向西排入鑫田污水处理厂,主干管管径为D600~D1600,干管管径为D400~D600。

  6.3雨水工程规划

  根据规划区内地形特点及河道分布情况,本着自然就近的原则,规划区内雨水排至梅花河和马坝河。规划区内雨水管为D500~D2200,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排水坡度为i=0.002~0.06,规划区北侧结合现状河道预留规划排洪渠。

  6.4电力工程规划

  根据《城市电力设计规范》(GB/T50293-2014)、《韶关市电力专项规划》,采用单位建设用地负荷密度法进行负荷预测,预测规划区的计算负荷约为6.94万kW。

  电源主要引自110kv马鞍站和110kv南华站的电力网。

  6.5通信工程规划

  根据《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GB/T50853-2013)、《通信管道与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06),规划区内总人口约为4.62万人,预测规划区固定电话总容量约为2.31万门。

  6.6燃气工程规划

  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以及《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韶关市城区燃气专项规划(2009-2020)》,预测规划用气规模:规划远期,天然气:375.99万m3/年;液化石油气:14.47t/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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