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7号)的有关规定,现对乌龟墩遗址等20处曲江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已登记未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公布为曲江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特此公告。
附件:曲江区“三普”已登记未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公布为曲江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韶关市曲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5月15日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7号)的有关规定,现对乌龟墩遗址等20处曲江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已登记未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公布为曲江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特此公告。
附件:曲江区“三普”已登记未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公布为曲江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韶关市曲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