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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曲江区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人民医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1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周密部署,压实领导责任。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医院党委组织召开党委会议,逐条梳理问题清单,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巡察整改方案。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小组成员。

  (二)对照清单,制定整改方案。为有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院领导班子逐一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发现问题清单,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制定《中共韶关市曲江区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各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形成整改台账。

  (三)以上率下,狠抓整改落实。医院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在手上,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提出各项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时协调解决碰到的具体难题。医院领导班子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带领各责任部门不断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推动,逐条逐项对账销号。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针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组织全院各科室集中学习《韶关市基本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价格目录(2021版)》。加强学习调研,多方面搜集资料汇编《医院常见收费问题和检查稽核规则》,医院各科室根据汇编资料内容逐项对照开展自查,发现换药项目未按标准收取费用等问题,现均已整改完成。落实医保医用耗材注册证编号作为唯一身份凭证准入,全面梳理医保医用耗材。制定并落实医院医疗收费管理规定,成立院内检查组每月对全院科室开展医保收费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到医院绩效考核中。

  2.针对“‘智慧医院’建设不完善”问题。组织门诊医护、收费、导诊人员开展“优化就诊流程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培训,提升主动服务意识。通过在专科门诊门口张贴温馨提示宣传画及在手机微信端增加温馨提示等方式,提示患者就诊前需扫码报到。加强信息化建设,开通了手机移动支付、出入院一站式办理系统,方便群众就医;开通了住院医生门诊接诊权限,消除出现无法挂号就诊的情况。修订完善远程会诊的管理规定,加强制度执行,将远程会诊落实情况纳入考核指标。

  3.针对“落实医防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科主任会议,专题学习《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意识。二是制定并落实《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方案》,明确临床科室每月进行自查,医务股每月定期督查、反馈,规范开展院科两级医疗质量检查,病历合格率100%,甲级病历上升2.5%,医疗投诉大幅度减少。三是制定了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管理方案,基层卫生院从2023年10月份起可通过系统查询总院检验、检查结果,实现了检验结果互享共认。

  (二)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问题

  4.针对“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医院党委班子集中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组织召开2023年网络安全工作会议,对网络安全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加强医院信息系统登记保护工作,由第三方等保公司对我院信息系统开展复评,已完成医院信息系统二级等级保护工作。制定了《医院网络工作群管理制度》并组织院办工作人员学习,设有专人监管群内信息。

  5.针对“风险研判不足”问题。按规定组织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重点对涉及网络安全和医疗投诉事件等意识形态风险开展了分析研判,并针对存在问题逐一进行整改。

  (三)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问题

  6.针对“城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不均衡”问题。城区门诊部改造项目分阶段实施建设,2023年9月30日动工,预计2024年5月前完成总体建设。截至2024年3月中旬,城区门诊二至五层装修改造已完工,并已正式投入使用。城区门诊部现已实现与院部的影像远程会诊,检验标本可24小时送至院部检验。

  7.针对“药品管理不到位”问题。修订完善包括药品盘点、储存、养护等药品管理有关制度20项,并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开展学习,同时财务股人员参与药房药库盘点监督工作,加强药品管理。常态化开展处方点评工作,2023年下半年点评处方,合理率达97.3%,处方点评合格率均超过95%,达到国家卫健委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标准。点评不合理处方明细提交医院医务股纳入到绩效考核中。计划2024年上半年增加处方前置审核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药品处方。

  8.针对“医疗设备采购随意性大”问题。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学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并组织书面考试,确保每一位人员熟悉掌握相关规定。修订《曲江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内控制度》,相关设备采购前均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规范设备采购预算管理,非紧急使用设备无预算不得采购。针对部分高价值医疗设备闲置未能充分发挥作用问题,根据实际逐一作出处置,数字乳腺X线摄影系统调拨给区妇幼保健院使用;神经外科荧光手术显微镜系统已用于五官科、泌尿外科、骨科手术;组织脑科医护人员培训使用多功能立体定向仪,拟选择适当的病例使用。

  9.针对“行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多次组织会议开展医德医风培训并把医德医风纳入考核。修订完善合理用药管理制度,加大对外购药物管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坚持每月开展处方点评,对不合理用药及不合理检查的责任医生及科室等相关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建设完成门特用药双通道购药渠道,让群众买药更方便、更有保障。

  10.针对“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问题。完善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分类收集等制度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进一步明确医疗废物暂存间专职人员工作职责,强化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加强对全体保洁人员培训和考核,确保每一位人员掌握医疗废物处理应知的知识。每月对各科室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每季度对全院医疗废物管理质量情况进行分析小结,提高医疗废物管理处置水平。

  11.针对“医疗事故纠纷风险突出”问题。组织召开了医疗纠纷讨论分析会,对2017年以来产生的医疗纠纷进行分析,提出处置纠纷的意见措施。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执业管理条例》等专题培训,组织科主任学习《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对新入职医生开展岗前培训和医患沟通技巧培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工作水平。2023年医疗纠纷例数明显下降,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纠纷的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安全生产意识薄弱问题

  12.针对“消防安全存在隐患”问题。制定并落实《曲江区人民医院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保障消防安全。设置消防专员,在全院各楼层重点部位显眼位置张贴疏散平面图。校正布防报警系统,维修医院监控设备,确保监控画面清晰。

  13.针对“不重视施工安全”问题。每两周召开一次业主、施工方、监理方、造价方、设计方多方联合工作例会,把施工安全问题作为会议重点内容,每周不定期安排专人对工地开展巡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并逐一跟进整改。督促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开展日常监督,制定了医院安全施工考核评分表,对施工方安全施工等方面进行考核。

  (五)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

  14.针对“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弱化”问题。医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研究医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制定了《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有效协同、合力运行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机制。加强医院纪委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对医疗设备、耗材、药品等采购、调研和验收工作的监督。严格落实重点岗位(包括财务股、设备股、药剂科等)工作人员定期轮岗。结合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追踪溯源、总结分析、举一反三,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行警示教育,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建”。

  15.针对“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问题。组织党委班子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医院党委书记与班子其他成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活动。把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与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相结合,召开了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会议和2023年纪律教育学习月动员会议。截至2024年3月,医院已开展6次全院性的警示教育活动,各在职党支部均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

  16.针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党委班子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医院组织了全院中层干部学习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制定并落实《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并且完善了责任考核及责任追究情形。制定了医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开展了谈心谈话16人次。医院分管领导不定期对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

  (六)医院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17.针对“存在停车难、取药难、标识指引不清、医患沟通不到位等”问题。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自查,完善和优化医院停车场地,增加停车场指引和标识。2023年10月中医院停车场正式投入使用,停车位数量增加80个,医院目前共有300个停车位,基本满足群众需求。对指引不明确的地方进行了整改,在医院入口明显处及2号楼与3号楼的连廊处增加了相关标识,同时进一步收集群众意见,及时整改有关问题,方便患者就诊。将医患沟通记录单签名情况列入日常考核项目。强化医生对高值耗材管理规定的培训学习,加强对术前使用高值耗材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高值耗材的管理规定。

  (七)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18.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完善公务接待流程,修订《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组织院办全体人员学习,组织财务股全体人员学习《医院现金管理制度》,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八)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问题

  19.针对“超范围使用现金”问题。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医院现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整改后,除少数特殊情况(例如患者现金支付费用无银行账户、非全额退费等)退费外,其他支出均未使用现金支付。

  20.针对“零星采购管理不严格”问题。将原采购员调离采购岗位。组织采购员、仓管员学习后勤服务、货物类采购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1.针对“个别科室绩效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组织有关科室及时清退不合理绩效资金。分管副院长每月组织召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对各科室绩效分配情况进行数额核对,不断优化医院绩效分配方案,避免出现科室绩效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2.针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务股按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每月及时代扣外聘教授会诊费个人所得税及代缴了全院职工的个人所得税。

  23.针对“差旅费报销管理不严格”问题。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并严格落实《韶关市曲江区党政机关、镇政府、街道办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

  24.针对“支付项目货款把关不严”问题。及时整改有关问题,挽回了医院损失。分管副院长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讨论整改长效措施,调整了付款流程,加强了经办部门的付款参与度。从2023年7月份开始,所有付款都由经办部门制单、记录,并有经办人、经办股室负责人签名确认,财务负责审核、付款、记账,从源头上杜绝多付款情况的发生。制定完善医院资金管理使用有关制度并加强执行。

  (九)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严格问题

  25.针对“存在用车不审批、加油卡管理不规范”问题。制定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并由分管副院长组织院办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明确使用公务车必须在院内OA系统进行申请,审批后方可使用。按规定在医院公务车安装了北斗系统,用车需在广东公务用车平台上申请,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规范执行。制定并严格落实《医院公务用车管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加强与加油站双方信息核对,避免出现漏登和漏签名现象。

  (十)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26.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等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上交残值收入至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采取资产归口管理模式,规定使用科室定期盘点,归口股室半年实物盘点。

  27.针对“饭堂外包不合规”问题。向区直有关部门申请对医院饭堂租金进行评估。与饭堂承包方签订《医院饭堂补充协议》,取消原协议中“延伸服务费”,承包方按照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对医院饭堂评估的租金进行缴交。

  (十一)工程项目管理混乱问题

  28.针对“工程项目管理混乱”问题。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现在所有工程项目均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实施;医院饭堂、影像科门前道路问题经法院调解,理顺解决了医院与承建方费用问题。

  (十二)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29.针对“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党委班子集中学习了《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研究学习《2023年全省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要点》《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委组织部2023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总结党建工作,制定了医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健全完善了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党建工作列入医院章程,明确医院党委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全面开展医院下属党支部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对党员直接教育、管理、监督。

  30.针对“对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不力”问题。党委班子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组织开展了党务工作人员培训,扎实党务工作人员理论知识。

  (十三)落实选人用人规定不到位问题

  31.针对“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问题。党委班子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经自查,2023年以来所有干部任免事宜均已严格按规定执行,提交党委会讨论。党委会及院长办公会均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3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及行政中层管理干部分别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曲江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意见》。完善了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落实有关规定。

  33.针对“违反回避原则”问题。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强化干部规范意识、程序意识。在选人用人方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共韶关市曲江区人民医院委员会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执行,班子成员自觉带头遵守干部人事回避制度。

  (十四)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严格问题

  34.针对“存在混编混岗、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问题。医院党政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严格落实编制部门关于本单位机构职责、设置相关要求,对超设的内设机构予以撤销,免去了超职数配备的股级干部。向区卫生健康局提交请示,调整医院股室设置。

  (十五)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35.针对“院党委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委书记没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没有落实‘一岗双责’”问题。组织全院护士长开展对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等条令法规及护理不良事件的预防、处理及上报流程等方面的学习;护理部每季度组织分析讨论护理不良事件,加强对不良事件的防范处置。对于高风险的不良事件采用PDCA、品管圈等管理工具进行持续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医院党委将继续发扬锲而不舍、真抓实干的作风,把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持续推进中长期整改工作,并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切实把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医院各项工作中。

  (一)持续推进医院党的建设,增强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落实院科两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把责任压紧压实。医院纪委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对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早发现、早处置,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铁的纪律管住大多数,持之以恒地正风肃纪。

  (三)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素质摆在首位,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选拔任用条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人员选聘工作。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建设,切实发挥人才引领带动作用。

  (四)始终紧盯廉政风险隐患,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纠正“四风”问题,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持续保持纠治“红包”“回扣”的高压态势。强化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防控,聚焦干部任免、工程招投标、药品耗材采购等环节,防范廉洁风险,以严明的纪律、严格的执纪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不断推进医院全面发展。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中新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绝不敷衍。结合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和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新要求,针对医院建设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学科建设,提高运营效率,提升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1-6971001;电子邮箱:qjrmyybgs@163.com,邮政信箱: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工农路8号;邮政编码:512100。 


                                                                                                                                                             中共韶关市曲江区人民医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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