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十三届区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安排对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广旅体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广播电视台、区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巡察时间
2021年3月10日至5月12日
二、 巡察内容
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实施“十四五”规划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和省委巡视、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同时,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在被巡察单位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巡察。
三、各巡察组巡察单位及受理监督举报方式
区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文广旅体局
联系电话: 18127683855
电子邮箱: qwxcz02@126.com
区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广播电视台
联系电话: 18675110173
电子邮箱:qwxcz03@126.com
区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财政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18675110162
电子邮箱: qwxcz4@126.com
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