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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韶关市曲江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12 16:43:3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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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残联、市残联和区政府有关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区残联草拟了《韶关市曲江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现根据相关规定,广泛公开征求对该规划的意见建议,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及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代表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对该规划提出意见建议

  来信请寄:韶关市曲江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收);联系电话:0751-6688773;

  电子邮件请发至:qjcl6688773@163.com,征求意见期限:即日起至2022年8月18日。

附件:韶关市曲江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韶关市曲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8月11日



韶关市曲江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发展,依据《韶关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及《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委关于制定曲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一、编制背景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残疾人民生福祉的改善,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构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残疾人事业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指标基本完成。五年间,残疾人生存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进一步完善,政府和社会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不断加强。全面实施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代缴政策;康复服务不断增强,五年间,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开展精准康复服务,康复服务率和辅具适配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解决严重精神病患者残疾等级评定难问题及免费医治和服药问题;投入36万元为72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居家无障碍改造;支付残疾人家庭签约服务费用5.4万元;在全区10个镇(街)建立了社区康园中心,完成省下达的每个镇(街)至少建立一所社区康园中心的目标;教育保障成效显著,就业工作稳步推进,文化体育科技事业蓬勃发展;组织建设扎实有力,区、镇(街道)、村(居)三级组织网络健全。

  “十三五”期间,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还面临一些亟需通过深化改革逐步加以解决的问题: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还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残疾人保障依然处于较低水平,同健全人相比差距仍然较大;现有残疾人服务设施总量和建设标准有待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待提升;残疾人就业动力和就业质量不高,收入水平较低;残疾人服务队伍建设有待优化,专业化水平需要提高,残联组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力度需要加强,社会化运作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是推动残疾人事业现代化、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我们应当牢牢把握难得的历史机遇,积极进取,开拓创新,通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有力的社会兜底保障,让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以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特征,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切实维护残疾人平等权利,着力完善残疾人帮扶制度和服务体系,不断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全面发展和韶关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韶关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把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残疾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共同富裕方向,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激发残疾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残疾人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坚持依法发展。健全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的法律政策体系,强化法治实施、法治监督和法治保障,形成党委依法领导、政府依法负责、残疾人组织依法发挥作用、残疾人依法办事的工作格局,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残疾人事业发展全过程 和各领域,推动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破除制约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增强残疾人事业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坚持分类指导,统筹兼顾残疾人基本民生多层次保障制度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切实服务“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充分结合北部生态发展区的发展实际,推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残疾人事业实现更均衡更充分发展,对农村残疾人工作给予重点支持,促进残疾人事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农村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全面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多层次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多形式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基本形成,均等化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无障碍社会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残疾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残疾人事业实现高质量协同发展。

  ——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全区残疾人生活状 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全覆盖、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残疾人的养老、医疗、康复、托养、住房等基本民生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残疾人就业创业支持体系更加完善。全区扶助残疾人就 业创业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多渠道、 多形式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技能,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权益,促进残疾人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更加协调,残疾人通过生产劳动过上更好更有尊严的生活。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供给结构更加合理,供给能力明显提高,全区残疾人逐步享有均等化、便利化、专业化、差异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更加完善,残疾人的康复、教育、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残疾人平等权利合法权益更好实现。全区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制度建设更加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与信访维权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工作方式不断创新,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持续拓宽,无障碍社会环境显著优化。

  ——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体制机制更具活力。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跨部门协同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会扶残助残活力充分激发,残疾人服务业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残疾人及残疾人组织的主体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城乡残疾人服务机构和基础设施更加完备,残疾人事业人才培养和经费保障机制更加畅通,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残疾人及残疾人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



“十四五”全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指  标

2020

2025

属性

收入和就业

1. 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长(%)

--

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

预期性

2. 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


350

预期性

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

3.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4.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5.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6.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1.8

>90

预期性

7.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7.4

>95

预期性

8.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95

>97

预期性

9.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80

>85

约束性

10.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80

>85

约束性

11.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

-

150

约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提供更稳定更高水平的基本民生保障

  1.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实施常态化监测,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救助范围,健全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常态化帮扶机制,完善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实施农村残疾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扶持农村残疾人参与富民乡村产业,保障农村残疾人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深化拓展消费扶贫,促进农村残疾人增收致富,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助残结对帮扶,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帮扶。

  2.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调整优化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早期康复治疗救助机制。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提高辅助器具适配率。建立健全残疾孤儿保障体系,提高残疾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响应服务能力。推进落实《韶关市扶助残疾人优惠办法》各项福利政策。

  3.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残疾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的覆盖面和精准度。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最低生活保障,对于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残疾人家庭或个人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以及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继续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 (适老化) 改造项目,在优先保障重度残疾人家庭的改造需求的基础上,放宽改造对象条件,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 (适老化) 改造,提高改造质量。完善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儿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和住院救助政策,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互补衔接。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的精神障碍患者风险评估筛查制度,落实分类救治救助。加强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帮扶和寻亲服务。

  4.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推动全区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按规定落实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和三、 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残疾儿童个人缴费资助政策。促进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村转移残疾人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鼓励灵活就业残疾人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推动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国家部署,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探索建立残疾人康复保险制度。

  5.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在实施农村住房改造中,优先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住房改造统筹考虑无障碍需求。

  6.加强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依托和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设施,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服务、日间照料、邻里互助等社会化照护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照护服务,着力增强县 (市、区) 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照护服务能力。继续实施社区康园中心、“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项目,为16至59周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协助乡镇(街道)经办残疾人事务,为残疾人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建立社区康园中心分类管理、专业督导、 星级评定、资金保障、机构退出等机制。落实托养服务机构扶持政策,加强托养服务人才培养。强化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的残疾人服务功能,接收符合条件的盲人、聋人等老年残疾人;对无法互相照顾的老年人和成年残疾子女实施共同入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专业化社会服务机构参与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

  7.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状态下对残疾人的服务保障,推动应急避险设施和公共场所的无障碍建设与改造,提高残疾人服务机构的无障碍意识和救助能力,提高残疾人的应急避险与自救互救能力。

  8.加强伤残退役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落实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享受惠及所有残疾人的政策待遇;符合条件的残疾军人按照有关身体残疾的特殊要求享受惠及特定残疾人的政策待遇。落实伤残民警按照《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享受相关待遇。

  (二)建立健全帮扶机制,促进残疾人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创业

  1.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法规政策措施。将残疾人纳入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健全残疾人就业资金投入机制,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职业教育、奖励补贴、就业服务等支出。强化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确保就业残疾人享受低保渐退、收入扣减、个税减免等政策。

  2.拓展残疾人多元化就业渠道。依法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推动落实全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联网认证工作,健全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推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岗位预留、定向招录等方式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供给,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家属。积极做好残疾人集中就业。推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府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的落实。支持非营利性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持续发展。着力推动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规范残疾人辅助性机构的管理,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就近就便安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等就业困难残疾人进行职业康复。鼓励社会力量开发和实施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项目。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支持和规范发展“互联网+”就业、居家就业、灵活就业等适合残疾人的新就业形态。帮扶“零就业”残疾人家庭中有就业能力与需求的成员实现就业。促进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巩固盲人保健按摩传统就业项目,拓展盲人在各领域的培训和就业。

  3.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将残疾人作为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提升的重点群体,帮助有就业意愿、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得到相应的职业素质、就业技能、岗位技能和创业培训。加强培训、就业的有效衔接,确保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术。积极参加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残疾人公益赛和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

  4.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就业服务。落实各级残联就业服务机构及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健全覆盖城乡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提升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通过社会力量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残疾人提供全链条、个性化就业创业服务。

  5.推动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完善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配套措施,促进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重点扶持农村残疾人创业带头人和集中安置、带动农村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支持农村“双创”基地、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残疾人就业。

  6.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落实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无障碍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和合理便利。加强残疾人劳动就业监察,坚决打击和查处侵害残疾人劳动就业权利的各种行为。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消除用工单位和社会公众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创造更加包容、公平的就业环境。

  (三)健全关爱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健全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实施《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加强残疾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效能。加强对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预防监测,减少慢性病致残、老年病致残的发生。做好致残性重大流行性传染疾病的防控工作,实施致聋致盲性疾病早期诊断和干预。控制、减少环境因素和意外事故致残。强化工伤致残宣传和预防工作,完善职业病防治监管体系。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利用残疾预防日、爱耳日、孤独症关爱日、爱眼日、防灾减灾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交通安全日等宣传节点,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

  2. 促进残疾人健康。实施健康广东行动,完善残疾人健康促进政策。将残疾人健康状况、卫生服务与利用等纳入全市卫生服务调查,加强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调查。将残疾人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和改善医疗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就医便利,维护残疾人平等就医权利。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关注残疾妇女和女童健康,开展残疾妇女生殖健康服务。

  3.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积极拓展康复救助、辅助器具适配、居家康复、康复训练、防盲治盲、防聋治聋等基本康复服务目录,推动实现相关资助和补贴提标扩面,不断提高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优先保障户籍内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逐步实现持有居住证的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全覆盖,探索开展7--17岁残疾儿童少年支持性服务。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康复服务工作机制。增强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供给,鼓励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和居家康复服务,支持残疾人开展社群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监督,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评估督导。健全综合医院、康复医院和残疾人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级康复服务体系,推动康复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残疾人康复专业人才培养体系,畅通残疾儿童康复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职业晋升渠道,符合条件的康复治疗师和康复护理人员纳入当地卫生部门医护人员职务(职称)评聘和职业技能评定规划。

  4.加强发展康复辅助器具服务。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推动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开展辅助器具专业服务和上门服务。支持医疗、康复、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教育、就业、托养机构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加强辅助器具专业人才培养和辅助器具科普宣传。

  5.全面促进残疾人教育融合发展。巩固和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质量。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以融合发展为导向,通过普通学校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教育安置,提高送教上门服务质量,建立残疾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推动发展医教康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幼儿园随班就学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加快落实市特殊教育学校举办高中层次教育。统筹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提高残疾人职业教育质量。普通学校可通过随班就读等形式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教育。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等面向残疾学生开展继续教育,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健全融合教育服务保障体系,保障特教师资配备,指导特教教学科研与普通教学科研同步进行。

  6.提高残疾人教育保障能力。加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推进校园无障碍设施建设。建立随班就读资源教师、随班就读班主任和随班就读学校普通教师及送教上门教师必修特殊教育课程制度,落实教师全员培训目标。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的特教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落实特殊教育津贴制度,完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教师和相关人员的津(补)贴制度。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为残疾人实施网络教育。落实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予以优先资助。继续实施“南粤扶残助学工程”。为有需求的残疾学生提供辅具适配等支持服务。

  7.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将残疾人文化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办好残疾人文化节、残疾人艺术汇演等项目,加大残疾人文学、美术、书画、音乐、舞蹈等培训力度,鼓励基层残疾人积极参与社区精神文化活动。区公共图书馆要为视障人士配置盲文书籍或有声读物,采取其他方式为视障人士提供阅读服务,开展有声读物、无障碍电影进社区。

  8.推动残疾人体育全面发展。积极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交流活动。加强残疾人体育人才培养,实施残疾人体育“三融入两推进”计划。加快残疾人体育设施建设。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培养和提升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服务能力,推动残疾人体育进社区、进家庭。丰富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残疾人运动员参加省残运会等赛事,为曲江增光添彩。

  9. 加快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中心等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服务机构和基层残疾人组织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将政府投资建设的残疾人服务设施无偿或低价提供给公益性、 普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使用。乡镇 (街道)、村(社区) 应为残疾人服务提供场地保障,不断完善社区康园中心建设。  

  (四)推进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充分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

  1.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定,推动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2.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配合人大、政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创新普法宣传手段,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活动。

  3. 建立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重点对象,保障残疾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开展法律服务志愿助残行动,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服务。实施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加大残疾人司法救助力度,坚决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4. 畅通残疾人诉求表达和信访渠道。不断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有效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积极支持残疾人、残疾人亲友、残疾人工作者进入各级人大、政协。畅通残疾人信访维权渠道,积极做好12345服务热线和网络信访平台中涉及残疾人权益事项的协调解决回复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社区网格员和社区社会组织的联动,落实辖区残疾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

  5. 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落实《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和《韶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加强与残疾人生活密切相关的银行、影院、车站、码头、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商业区、居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以及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验收、管理、维护责任,将无障碍设施纳入城市精细化治理内容。新建设施严格执行《无障碍通用规范》等标准。在乡村建设行动、城市更新行动中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在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中同步开展无障碍改造。提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适老化)改造水平。加快推广无障碍厕所。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社区创建工作。提高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加强无障碍督导,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的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

  6. 加快发展信息无障碍。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网站、网络购物网站和新闻资讯、金融服务、市政服务、医疗健康等领域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自助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改造。公共服务机构、文体娱乐场所及公共交通应为残疾人提供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鼓励有关金融机构为老年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办理业务服务。支持电信、互联网等运营企业推出适合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信息服务和网络消费优惠套餐。推进“互联网+残疾人服务”等信息无障碍建设。

  (五)激发扶残助残活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 营造扶残助残社会氛围。将扶残助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工程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扶残助残传统美德,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文明社会氛围。不断巩固和拓展残疾人事业宣传阵地,构建残疾人事业发展融媒体矩阵。加强新闻通讯员和网评员人才培养,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残疾人事业宣传员队伍。支持残疾人题材优秀纪录片、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支持各类广告媒介投放扶残助残公益广告。做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残疾预防日、爱耳日、孤独症关爱日、爱眼日等重要时点的社会宣传工作。

  2.大力发展助残社会服务。加大对残疾人专门协会和各类助残社会组织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在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托养照料、社会工作等方面让更多残疾人受益。逐步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目录。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和助残志愿服务,实施“招善引爱”项目,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公众和助残社会组织捐助残疾人事业、帮扶困难残疾人。推进助残志愿服务制度化,大力支持和发展助残志愿服务组织,健全助残志愿服务管理长效机制,依托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完善助残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库。深入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加强助残志愿者教育培训和服务对接工作。培育助残慈善品牌,规范助残慈善活动,建设善美韶关。

  3. 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供给。发挥残疾人服务业组织自律监督作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4. 推进残疾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照护、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畅通职称晋升渠道,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稳步提高相关人员工作待遇。发挥各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的技术资源中心作用,开展基层康复专业人员跟班进修和顶岗实习。全面推进康复专业人员上岗培训工作。加强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交流,支持助残社会组织互动,加强助残社会组织骨干培训。

  5. 实施创新驱动和科技助残行动。强化残疾人服务中的科技应用。提高残疾人服务的信息化水平。按照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的统一部署,加强智慧残联建设,提升残疾人服务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进一步落实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纳入“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残疾人证全流程网办和残疾人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跨省通办”。完善残疾人口基础数据,实施残疾人服务需求和服务供给调查,建设残疾人服务大数据,实现与政府相关部门数据联通共享。

  6. 实现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紧紧围绕“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落实“双区”战略,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推进区域间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城乡协同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实施县域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乡镇(街道)普遍建立社区康园中心等服务机构。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将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统一管理。强化县(市、区)、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稳步推进残疾人专门协会法人治理工作。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在城乡开展残疾人家庭支持、社区无障碍、社区康复和托养照料等助残服务。推进残疾人事业对外交流合作,加强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合作。

  四、保障条件

  (一)健全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定位,建立起以政府职能部门为主导的工作责任体系,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镇(街道)、村(社区)应将残疾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区残工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残工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专门部署研究残疾人工作,确保残疾人工作顺利进行。

  (二)建立稳定增长的多元投入格局。加强对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资金的保障力度,将残疾人评残办证、就业、康复、无障碍改造、宣传文体和专门协会等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先满足残疾人工作经费,保障残疾人工作正常开展。建立多元化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确保财政投入与残疾人服务保障需求相匹配。优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落实残疾人事业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吸收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资金,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格局。

  (三)健全残疾人工作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镇(街 道)残联、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争取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充分发挥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努力提升残疾人工作服务水平和能力。

  (四)激发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提高残疾人思想政治素质,发挥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作用,团结、带领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以实际行动服务大局、奉献社会。

  (五)健全实施与监测评估机制。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推动重点任务的落实。区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当地“十四五”残疾人保障与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监测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配合单位

1

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或个人全覆盖。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区残联

2

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区残联

3

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落实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4

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调整优化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早期康复治疗救助机制。

区残联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财政局

5

完善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资助制度,到2025年,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超过85%。

区残联

区卫健局、区财政局

6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按国家部署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区医保局

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7

落实残疾人信息消费支持,合理降低残疾人使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网络等信息消费费用。

韶关移动

韶关电信

韶关联通

区工信局

8

完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制度,努力帮助有需求且具备改造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实现无障碍(适老化)改造。到2025年,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50户。

区残联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9

完善肢体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制度。

区残联

区财政局

10

完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资助制度,到2025年,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90%,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超过95%。

区人社局

区医保局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残联

11

健全农村残疾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及时将脱贫不稳定的残疾人纳入帮扶范围。

区乡村振兴局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残联

12

做好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以及日间照料、居家照护、邻里互助等社会化照护服务。

区民政局

区残联

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13

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急难救助,为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或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残疾人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

区民政局

区应急局、区卫健局、区残联

14

完善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给予经营场地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和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

区人社局

区财政局、区残联

15

完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就业服务机构给予开办和运行补贴。

区残联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16

完善低收入残疾人就业补助政策,对就业困难的低收入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和就业补助。

区人社局

区财政局、区残联

17

保障就业残疾人享有低保渐退等扶持政策。

区民政局

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残联

18

落实“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就业扶持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供给。

区人社局

区财政局、区残联

19

组织残疾人参加广东省“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之残疾人公益赛、第七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

区残联

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

20

支持盲人按摩传统就业项目,拓宽盲人技能培训及就业创业渠道。

区残联

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财政局

21

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实施贯彻《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区残联

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

22

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到2025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高于85%。

区残联

区卫健局、区民政局

23

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康复服务工作机制,提高医疗保障和监护补贴标准。

区卫健局

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残联

24

加快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民生工程,健全残疾儿童筛查、诊断、治疗与康复救助衔接机制,加强残疾儿童家庭康复指导。

区残联

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妇联

25

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鼓励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和社会服务机构开展社区及居家康复服务。

区残联

区卫健局、区民政局

26

推广适合智力、精神残疾人使用的定位器等辅助器具。

区残联

区民政局

27

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项目,加强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提升送教上门服务质量。

区教育局

区财政局、区残联

28

实施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受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鼓励各地整合儿童福利机构和康复机构资源、特殊教育幼儿园(含特殊教育学校学前班)、有条件的普通幼儿园,为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康复教育服务。

区教育局

区残联

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29

实施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升项目,支持普通职业院校招收残疾学生并与特殊教育学校联合开展职业教育。

区教育局

区财政局、区残联

30

实施融合教育推广项目,鼓励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少年。招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设置特殊教育资源课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区教育局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残联

31

完善残疾学生帮扶政策,继续实施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健全残疾人教育工作者激励制度。

区教育局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残联

32

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组织残疾人参加韶关残疾人文化节。

区残联

区文广旅体局、区教育局

33

全面实施残疾人体育康复健身计划。

区残联

区文广旅体局

34

培养和输送人才参加第九届省残运会。

区残联

区文广旅体局

35

推进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场所、商业区、居住小区、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无障碍改造,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

区住建局

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残联等

36

加强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建设,加快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的无障碍改造,推进新闻媒体、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等网站和医疗、金融、交通等自助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改造。

区政数局

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广旅体局、区残联

37

完善残疾人社区服务设施,继续推进社区康园中心等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区残联

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38

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政策,逐步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目录。

区财政局

区残联

39

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实施招善引爱项目,加强助残社会组织、助残社会服务品牌建设。深化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大力支持和发展助残志愿服务组织,推进助残志愿服务制度化。

区民政局

团区委、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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