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公安局关于韶关市区主(次)干道路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市住建管理局关于市辖三区实施智能道路停车收费系统项目的指导意见》,为满足群众停车需求,缓解市区停车难、停车乱的现象,提升我区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我局拟定了本实施方案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并根据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有意见建议的社会公众,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反映,不接受口头反映。
联系电话:6661209
电子邮箱:qjzzlwb@163.com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3月29日-2021年4月28日
附件:曲江区智慧停车收费运营管理项目实施方案(二次征求意见稿)
韶关市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3月28日
曲江区智慧停车收费运营管理项目实施方案(二次征求意见稿)
为解决曲江区市民停车需要,根据区政府第十五届42次常务会议纪要、《市住建局关于市辖三区实施智能道路停车收费系统项目的指导意见》(韶市建字〔2020〕77号)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的
由于我区主城区人口居住密度大,车辆保有量高,停车问题矛盾突出,特别是部分主干道停车位取消后,群众对停车位需求急剧上升。为满足群众停车需求,缓解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的现象,提升我区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按照“主路保障通行、次路缓解停车”的原则,在部分具备条件的主次干道设置智能路边停车车位,在部分地块配建智能化停车场,以改善车位短缺、停车混乱、长期占用、管理无序等现象。
二、 项目实施机构
由曲江区市政管理中心作为具体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组织项目招投标和监督实施运营。
三、项目范围和建设内容
根据《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公安部/建设部881003颁)等相关规定,完成4188个道路停车位高位视频加地磁识别的技术模式建设以及三个公共停车场(204个停车位)管理运营,最终停车位数量以实际建成数为准。
(一)将对中华路、沿堤路、南堤路、建设路、阳岗南路、桃园西路、鸿景路、上何路、环山西路、沿堤北路、中华南路、和平路、东风三路、人民路、育新路、东风一路、环山北路、文化路、沈屋路、站前西路、站前东路、长江东西路、友谊路、和平西路、东风路、铁东一路、铁东二路、东苑路、东华桥、矮石路、上门路、阳岗北路、长江路等62个路段,4188个路内停车泊位(最终以实际建成数为准)实施智能路边停车改造,具体实施路段及车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将曲江大道中停车场、马坝卫生院、府前西路等公共停车场无人值守智能化改造以及下一步建设的公共智能停车场纳入本次智慧停车收费系统项目。
(三)建设城市级智慧停车云平台。主要实现以下功能:1、停车大数据分析及管理,可视化数据展示;2、智能停车设备的接入与管理;3、多种方式的电子支付手段:ETC、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联;4、路内外多级别诱导屏设备的接入,发布实时车位信息;5、支持微信小程序:缴费功能、查询功能、泊位导航、车牌捆绑、互动预警等功能; 6、支持多平台对接:可对接交通诱导、交通指挥、数字城管、平安城市、智慧城市、雪亮工程、安全应急等政府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四、技术要求
根据《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全国道路交通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格式》《信息技术互联国际标准》等相关标准或规定,制定平台技术标准,实施资源联网改造结合国家相关标准制定智慧停车云平台技术标准,对覆盖范围区域内已建停车场(库)开展联网接口改造。
(一)系统设计既要采用先进技术和系统工程方法,又要注意技术的可行性和实用性,方法的正确性。实用性放在首位,先进性与成熟性并重,并符合未来的发展方向。
(二)道路智能停车改造采用高位视频加地磁识别技术。系统要实现视频资源共享,在停车管理的同时获取该区域的视频录像及结构化数据,提供更为丰富的信息和视频资源,供公安、交管、城管、消防等部门使用,最大化补充雪亮工程、交通监管、城市管理、安全应急的盲点、漏点。
(三)实现城市停车数据管理,通过停车大数据采集及分析,实现对停车位资源的共享,对社会停车场及泊位数据的实时互通互联,充分利用闲置资源,缓解城市停车难、乱停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现象。
(四)平台建设必须支持ETC、微信、支付宝以及APP缴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方便广大市民停车缴费。
五、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韶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韶发改价格〔2017〕29号)、《市住建管理局关于市辖三区实施智能道路停车收费系统项目的指导意见》(韶市建字〔2020〕77号)文件精神,指导收费标准如下:
(1)路内停车收费标准
(2)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
收费方案最终由区发改局核准,由区住管局对路段类别进行确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六、实施方式
项目采用“企业投资、企业运营、有偿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期15年(不含建设期,建设期6个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经营单位。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需具有相关项目建设、实施、运营经验及资质,同时具有硬件及软件的自主开发能力,运营商能建设云智慧平台,共享交警违停监控、路边停车、停车场等信息系统,优化车位资源配置,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引导市民停车。
七、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资产处理方式
实施企业负责智慧停车收费运营管理项目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15年(不含建设期,建设期6个月),15年经营期满特许经营权政府收回,由特许经营企业无条件向曲江区人民政府移交全部设备及相关资产,产权明确归曲江区人民政府所有。
韶关市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