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韶医保规〔2023〕3号)《韶关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韶医保规〔2023〕4号)《韶关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韶医保〔2023〕62号)《韶关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韶医保〔2023〕63号)规定,我中心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小组对提出医保定点申请的韶关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曲江领秀分店等五家机构进行资料审核、现场评估、集体讨论后认为符合定点医药机构的条件,评估合格。我中心拟将以下五家机构纳入医保定点。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质条件存有异议,可直接向我中心反映。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并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将予以严格保密。
公示时间:2024.7.2-2024.7.10(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51-6669226
附件: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公示名
曲江区医疗保障服务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