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2057361838661/2024-00239
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2-20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韶曲人社监字〔2024〕第321号)
2024-12-20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韶曲人社监字〔2024〕第321号)

发布日期:2024-12-20  浏览次数:-

韶关市众磊重型汽车维修中心:

  你单位在工资分配等方面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

  周凤财、龚朋飞向我局举报投诉,称其二人于2023年5月至2023年11月期间在你单位从事汽车维修工作,被拖欠工资余款合计6000元。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下达指令如下:

  1.限你单位收到本文书后3日内核实周凤财、龚朋飞的身份信息及工资数额;

  2.限你单位收到本文书后5日内支付周凤财、龚朋飞的工资。

  你单位应当在2024年12月5日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我局执法股。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人:关伟峰、李丙华       联系电话:0751-6696292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狮岩路1号



  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