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2057361838661/2024-00181
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0-12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韶曲人社监理告字〔2024〕第120号)
2024-10-12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韶曲人社监理告字〔2024〕第120号)

发布日期:2024-10-12  浏览次数:-

被告知人:韶关市锦胜门窗有限公司

  李聪向我局举报投诉,称其及工友共4人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期间在你单位承接的韶关鸿霖油压智能机械制造项目和华南装备园舜源精密智造项目从事铝合金门窗安装工作,被拖欠工资合计66200元。

  为查清事实,本局对该欠薪投诉进行立案调查处理。本局于2024年9月3日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韶曲人社监字〔2024〕第249号),你单位拒收该文书。本局于2024年9月11日通过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网公示的方式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韶曲人社监字〔2024〕第249号),你单位未在限期内核实和支付工人工资,也未将整改情况和相关情况证明书面报送本局,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现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七条第(三)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理:向李聪、唐城、李超、向芳等4人支付拖欠的工资余款合计66200元。

  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如对该行政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本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力。

  本局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狮岩路1号;邮编:512100 ;联系人:关伟峰、李丙华 ;电话: 0751-6696292。

  


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