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2057361838661/2024-00027
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2-02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韶曲人社监罚告字〔2024〕第15号)
2024-02-02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韶曲人社监罚告字〔2024〕第15号)

发布日期:2024-02-02  浏览次数:-

被告知人:韶关市榔玑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罗焕平向我局举报投诉,称你单位拖欠其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在你单位从事财务、统计等工作的工资余款合计42400元。

    我局于2024年1月17日向你单位直接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韶曲人社监字〔2024〕第10号)。你单位未在限期内对工人的信息及金额进行核实确认,也未在限期内足额支付工人的工资,也未将整改情况和相关情况证明书面报送我局,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现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拟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你单位如对该行政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力。

    我局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狮岩路1号;邮编: 512100 ;联系人:关伟峰、李丙华 ;电话: 0751-6696292。



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