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公布曲江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一)主动公开方面。据统计,本年度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64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13条,通知公告10条,其他信息7条。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9条,政府债务信息4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扶贫资金政策专栏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并依法进行了办理。予以公开2件,占67%,无法提供1件,占33%。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推进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是做好信息公开档案的整理工作,定期将局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和目录清单报送区档案馆;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并保存纸质文件;三是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内容的更新工作,坚持“真、新、快、精”的原则,及时准确反映传递财政工作新动态;四是积极开展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所有对外公开资料均逐级开展审查和批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强化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监督。区财政局于2024年1月25日完成对全区各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批复,并督促、指导主管部门及时批复下属二级单位预算,确保全区应公开的141个部门单位于2024年2月14日前向社会公开2024年部门预算。二是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不迟于每年6月底前公开一般和专项债券存续期内容。新增债券发行、调整资金用途事项也按上级要求主动按时在门户网站政府债务信息专栏公开。三是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的信息公开。一是常态化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反馈,并督促行业部门与基层对接,做好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情况在村务公告栏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监督管理,我局通过公开网站、公开电子信箱、公开热线电话等载体,提升群众的知情权,加大了社会监督的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2024年,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差距和不足,表现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资金分配文件公开不够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及时将上级培训内容传达给各股室、下属单位干部,提升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政务信息的规范公开。二是注重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做好发文与政务公开的衔接工作,对于需要主动公开的资金文件督促相关股室同步跟进网站公开事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无。
韶关市曲江区财政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