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公布曲江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曲江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持正面宣传导向,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热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本年度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83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37条,通知公告7条,其他信息7条。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12条,政府债务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扶贫资金政策专栏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曲江区财政局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和作出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通过公开网站、公开电子信箱、公开热线电话等载体,提升群众对财政信息的知情权,加大了社会监督的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规范信息公开档案整理,按要求将局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和目录清单报送区档案馆;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并保存纸质文件;三是定期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更新,及时准确反映传递财政工作新动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做好曲江区财政局管理的平台建设,包括一是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及时将经人大批准的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进行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及监督;二是做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三是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的信息公开,在重点领域平台公布中央、省、市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2023年,财政局政务公开存在不足表现在对外宣传力度不够、公开信息稿件质量不高。
改进措施: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部署,继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的范围和深度,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和审核把关,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无。
韶关市曲江区财政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