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曲江区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就我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曲江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坚持财政工作以人民为中心的特色,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秉持正面宣传导向,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热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努力打造阳光财政。据统计,本年度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101条,其中:组织机构6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33条,行政执法类5条,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10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16条,政府债务信息7条,其他信息12条,办事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扶贫资金政策专栏10条。2021年,曲江区财政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条,并依法按时进行了办理。
(一)加强组织,明确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信息发布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形成局一把手全程关注,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员动手聚力干的工作新格局。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管理。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监督管理,我局通过公开网站、公开电子信箱、公开热线电话等载体,提升群众的知情权,加大了社会监督的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同时,加强推进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是做好信息公开档案的整理工作,定期将局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和目录清单报送区档案馆;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并保存纸质文件;三是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内容的更新工作,坚持“真、新、快、精”的原则,及时准确反映传递财政工作新动态;四是积极开展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所有对外公开资料均逐级开展审查和批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三)强化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监督。严格落实新《预算法》要求,对全区各部门单位公开信息进行全面审核,掌握最新的预决算公开要求和检查口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有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公开内容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及时将经人大批准的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进行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及监督。并每月报送上月指导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制定本月指导落实工作计划,确保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差距和不足,表现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信息稿件质量不高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部署,继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升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保障政务信息的更新机制,确保政务信息的时效性。二是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的范围和深度,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在以后的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及时性,按时保质完成政务公开的更新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
韶关市曲江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