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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韶关市曲江区小型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30宗小型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现将管理范围界线发布前予以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划界范围

  划界范围为曲江区范围内30宗小型水库,具体名录如下:

序号

水库名称

所在乡镇

工程规模

1

长陂水库

马坝镇

小(2)型

2

连塘水库(马坝)

马坝镇

小(2)型

3

驳背水库

马坝镇

小(2)型

4

乌泥田水库

马坝镇

小(2)型

5

鬼窝水库

马坝镇

小(2)型

6

大坑子水库

马坝镇

小(2)型

7

松山下水库

马坝镇

小(2)型

8

合子水库

大塘镇

小(2)型

9

双喜水库

大塘镇

小(2)型

10

冲坑水库

大塘镇

小(2)型

11

油齐塘水库

大塘镇

小(2)型

12

竹子冲水库

大塘镇

小(2)型

13

下乡水库

白土镇

小(2)型

14

缸瓦坑水库

白土镇

小(2)型

15

龙皇岩水库

白土镇

小(2)型

16

文胜水库

白土镇

小(2)型

17

青塘水库

白土镇

小(2)型

18

南山水库

白土镇

小(2)型

19

陕冲水库

白土镇

小(2)型

20

伍练水库

乌石镇

小(2)型

21

廻龙水库

乌石镇

小(2)型

22

洋古水库

乌石镇

小(2)型

23

老鸦山水库

乌石镇

小(2)型

24

坪岗水库

乌石镇

小(2)型

25

芦竹坝水库

乌石镇

小(2)型

26

东湖水库

樟市镇

小(2)型

27

连塘水库(樟市)

樟市镇

小(2)型

28

曹岭水库

罗坑镇

小(2)型

29

空洞子水库

小坑镇

小(2)型

30

马岭干田水库

枫湾镇

小(2)型


  二、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形成曲江区30宗小型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有关控制点坐标请到我局实名查阅。

  三、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提出宝贵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安山路26号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

  联系人:黄其练

  联系电话:0751-6699303

  传真:0751-6697113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qjswfy@126.com


  附件:  

附件1 曲江区小型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报告.pdf

附件2 曲江区小型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报告图册(一)

附件2 曲江区小型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报告图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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