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30宗小型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现将管理范围界线发布前予以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划界范围
划界范围为曲江区范围内30宗小型水库,具体名录如下:
二、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形成曲江区30宗小型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有关控制点坐标请到我局实名查阅。
三、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提出宝贵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安山路26号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
联系人:黄其练
联系电话:0751-6699303
传真:0751-6697113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qjswfy@126.com
附件:
附件1 曲江区小型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报告.pdf
附件2 曲江区小型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报告图册(一)
附件2 曲江区小型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报告图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