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马坝镇矮石路片区“三旧”改造单元规划项目,现将本次“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成果在批前予以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规划范围
项目地块位于韶关市曲江区,规划范围西至韶南大道,临曲江初级中学,东至矮石路,南临狮岩路,东南侧临城南小学,北至城南大道。总用地面积71991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64465平方米。
二、公示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及控规调整内容
(1)公示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4465平方米;容积率:FAR≤4.0;建筑密度:BD≤35%;绿地率:GR≥30%;建筑限高:100m。
(2)控规调整内容
容积率由2.5调整为4.0;建筑限高由54米调整为100米。
三、规划成果
韶关市曲江区矮石路西侧、狮岩路北侧地块规划条件、马坝镇矮石路片区“三旧”改造单元规划、马坝镇矮石路片区用地方案、“三旧”改造方案和效果图。
四、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1、利害关系人有权对本次公示事项依法进行陈述和申辩,如对本次公示事项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意见反馈方式:请送至或邮寄至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规划技术中心收。
邮政编码:512100 咨询电话:0751-6666820
3、意见有效反馈期: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7月4日(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的邮戳日期应在意见有效反馈期内,逾期视为放弃权利的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有效的反馈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需要求听证的,应在公示期限内(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7月4日)向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
6、听证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听证申请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材料。
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