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韶关市河道管理办法》等法规相关规定,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组织开展了曲江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2021年度)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现将曲江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2021年度)管理范围界线发布前予以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划界范围
曲江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2021年度)共计16条,管理范围划界长115.19km。
二、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划界标准,结合河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曲江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2021年度)管理范围围划界图纸。有关节点坐标请到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实名查阅。
三、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提出宝贵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安山路26号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
联系人:李慧超
联系电话:0751-6680039
传真:0751-6667240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qjswhhg@163.com
附:曲江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2021年度)管理范围公示图
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