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韶关曲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广东韶关曲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广东韶关曲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ujiang.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广东韶关曲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白土镇原国税办公楼)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财政预算决算

  主要包括:财政情况专项说明、开发区管委会部门预算决算公开信息、“三公”经费公开内容。

  (二)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开发区基本情况简介、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主要职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信息、广东韶关曲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权责事项清理表等。

  (三)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与开发区管委会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四)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活动;

  (五)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开发区管委会政务活动、重点工作、工作会议、公告等。

  (六)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开发区业务工作总结以及运行情况等。

  (七)统计信息

  主要包括:开发区管委会部门预算决算公开信息、“三公”经费公开内容等。

  (八)其他

  主要包括:有关公务员招考录用及干部任免通知等其他公开公示内容。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广东韶关曲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ujiang.gov.cn)上查阅该《目录》,韶关市广东韶关曲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曲江区白土镇原国税办公楼)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qujiang.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管委会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特殊规定的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管委会办公室查阅。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公开政府信息以前,应当依照《曲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部门确定。对于涉密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韶关市曲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个人申请的,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补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邮箱地址为kfq6482368@163.com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出具《补正申请通知书》。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及时登记并出具回执。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全部公开和部分公开。属全部公开的,将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属部分公开的,将出具《部分公开告知书》。属于免予公开范围信息的,将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的信息,将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如信息不存在,将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广东韶关曲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

白土镇原国税办公楼

邮政编码:

512136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联系电话:

6482368

电子信箱:

kfq6482368@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6482368)办公地址:韶关市曲江区白土镇原国税办公楼,邮政编码:512136,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本《指南》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填部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不

(仅限公民申请)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